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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研速递论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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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交流] 互助区这样封号对不对,大家讨论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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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7-5 11:07:45 |显示全部楼层
这是被封者发给管理员的邮件,大家讨论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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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7-5 11:17:00 |显示全部楼层
求助者可以附注说明自己是帮人求助的,监管者应该在发现问题的开始给予提醒。如确认是倒卖文献证据应该封号两个月,如果问题过于严重,给予全网通报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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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7-5 11:18:34 |显示全部楼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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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坛本着治病救人心态对待问题者,这样可以给他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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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7-5 11:27:59 |显示全部楼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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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接封号过了点,特别是对长期活跃的主号,经过沟通,偶尔几次是可以理解的,如果长期恶意求助,可以处罚,建议对马甲永久禁言,主号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言1个月至永久禁言的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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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7-5 11:49:56 |显示全部楼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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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坛本着治病救人心态对待问题者,这样可以给他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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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7-5 11:50:20 |显示全部楼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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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坛是有点太严格了,水至清则无鱼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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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7-5 12:42:45 |显示全部楼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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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馅饼 于 2016-7-5 13:28 编辑

        感谢@info 兄留心这一问题,并开设专贴讨论。
        《道德经》云“治大国若烹小鲜”,论坛经营大抵亦如是——既不能操之过急,也不能松弛懈怠,恰到好处为最好。具体到这位坛友的反馈,个人觉得直接封号未免用刑过急,过严。我也曾因个人疏忽犯错而被封号(http://www.expaper.cn/forum.php? ... 6orderby%3Dlastpost),说实话,我当时的反映也和这位坛友一样——“真的难以接受”。无论一路追随科研速递的铁杆,还是新入论坛的新军,都可能会因无心或有心而犯下大大小小的错误。面对这些错误,一棒子打死的做法或能以儆效尤,警示他人。但这种做法过于武断,也过于专制。
        建议:
        1、在用刑前应该通过公开或私下途径提醒坛友所犯错误,并告知对方就相关行为作出解释,给坛友辩护机会(尽管有时或许百口莫辩),免得被冤还无处申冤。
        2、建议细化各版版规,并严格执行。这与上一条并不矛盾。总的来说,各版版规都还有很大的弹性,版主相应地具有较大的解释权乃至主观性。法治安邦,同样,法治安坛。有法可依,有法必依,执法必严,违法必究,这16字也适用于论坛的经营。如果每位坛友都能在参与论坛活动之前,认真阅读版规并严格执行,论坛或许更有序,版主或许更轻松。当然,版主也应受到相关版规的监督(有的版块,版主自己就违反了版规)。
        我个人的感觉是,论坛的人文气息、欢乐氛围较比论坛成立之初淡薄了很多,这的确令人唏嘘。曾有那么多活跃于速递的坛友带给我快乐、感动,你们现在可好?见字问安!
        最后,希望这位老坛友不要因此退出论坛!


严于律己……宽以待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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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7-5 13:09:20 |显示全部楼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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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觉是不是狠了点?5年的老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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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7-5 13:14:39 |显示全部楼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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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坛本着治病救人心态对待问题者,这样可以给他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。
If you don't know where to go, it doesn't matter where you go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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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7-5 13:15:01 |显示全部楼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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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坛本着治病救人心态对待问题者,这样可以给他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。
If you don't know where to go, it doesn't matter where you go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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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7-5 13:17:24 |显示全部楼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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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规矩不成方圆,但要弄清楚缘由
人生本虚无,奈何皆浮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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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7-5 13:34:40 |显示全部楼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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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我也因为误发广告被禁言一个月,说实话当时真不是有意的,且个人觉得也没有啥~
希望论坛在处理时多和当事人沟通一下吧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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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7-5 13:42:24 |显示全部楼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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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lo7ve77 于 2016-7-5 13:45 编辑

“求助文献”最根本的缘由是文献的“直接需求者”通过正常途径无法获取自己需要的文献;求助的过程中可能会产生“间接传递者”。
科研速递的宗旨是帮助尽可能多的“直接需求者”而非“间接传递者”;然而如何判断求助者是“直接需求者”还是“间接传递者”是一个复杂的难题;但是每应助成功一篇文献即帮助了一位“直接需求者”(忽略期间可能会产生的“间接传递者”)。
因此希望版主们在处理此类问题的时候多些耐心,多沟通,但绝不姑息,不纵容!
感谢各位版主的辛勤付出,感谢各位会员长期以来的支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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︸Mind act upon Mind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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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7-5 13:42:31 |显示全部楼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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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出之前一般大家都不够重视,出问题以后才想起去解释和沟通,这样会员容易博得大家同情,往往感觉版主是不是太严厉了?

个人感觉
首先:我们应尊重版主的做法,尤其是按照版规进行处理的(版规不完善可以去改),我们要给予足够的支持,他们是论坛的核心!(俗话说:做的越多,可能错的越多,何况版主大部分都是义务工作者,往往因为自己的处罚得罪部分会员)。

第二:可以给会员解释和上面汇报的机会,让我们充分也听听会员的心声!(如果有些会员解释合情合理,再做解禁嘛!如果有的会员解释过于强硬或者不合理,甚至以离开论坛作为要挟,我感觉没有挽留的必要!)

现在论坛太多都是对于版主的讨伐,好像论坛就应该有义务这样做、那样做,要不然他离开就怎么样?

论坛需要会员的支持,会员也需要论坛的帮助,这种关系对等的前提下,大家才能保持平和的心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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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7-5 14:27:07 |显示全部楼层
zbgood2009 发表于 2016-7-5 13:09
感觉是不是狠了点?5年的老号了。

论坛成立才4年不到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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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续完善,不断改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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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续完善,不断改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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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7-5 15:17:20 |显示全部楼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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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坛本着治病救人心态对待问题者,这样可以给他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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惩前毖后,治病救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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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7-5 16:32:52 |显示全部楼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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惩前毖后,治病救人,逐步完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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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意给机会
上善若水,水善利万物而不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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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7-5 20:29:01 |显示全部楼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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馅饼兄和highpolymer兄的观点都有道理

折中下,版主继续按版规严格操作,然后开辟一个申诉版块,游客可以留言那种,出了问题去申诉版块说明缘由,由版主们决定是否解禁,

这样可以兼顾对论坛会员的人性化和对版块管理的严肃性
人总是急于证明自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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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7-5 20:45:57 |显示全部楼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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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罚和交流是需要的,在处罚之前可以听听当事人的申诉,论坛管理需要制度,但也需要人性化的交流和沟通,论坛本就是交流分享的地方,只有制度,没有沟通,只会是缺乏生机活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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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7-5 22:24:11 |显示全部楼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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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信这位版友对论坛也是有真感情的,这样的事情难免会发生,像这种跨学科的求助账号建议提前跟版主报备一下求助领域,这样版主就能做到心里有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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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7-5 22:28:24 |显示全部楼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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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坛有规则,就要按照规则来,不然,大家都乱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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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7-6 00:03:09 |显示全部楼层
melo 发表于 2016-7-5 20:29
馅饼兄和highpolymer兄的观点都有道理

折中下,版主继续按版规严格操作,然后开辟一个申诉版块,游客可以 ...

直接一下子全部禁言是有点太过了,是否考虑初犯的话,只关几天小黑屋,再犯的话再加重处罚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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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7-6 00:03:15 |显示全部楼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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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接一下子全部禁言是有点太过了,是否考虑初犯的话,只关几天小黑屋,再犯的话再加重处罚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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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7-6 07:36:30 |显示全部楼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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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确实如本人所说,还是建议弄清楚再封号比较合适一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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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7-6 07:38:05 |显示全部楼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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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坛是不是可以考虑初犯、累犯区别对待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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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7-6 10:27:56 |显示全部楼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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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ndeusa 发表于 2016-7-6 07:38
论坛是不是可以考虑初犯、累犯区别对待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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